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的要求,現將2023年度福建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定於7月8日、9日舉行,採用計算機化考試模式。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爲準。 考試設基礎科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客觀題)、專業科目《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主客觀題)。其中《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分爲土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安裝工程4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考試: 1. 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 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1 年; 具有土木建築、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 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2 年。 2. 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 1 年。 3. 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 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中第(一)款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基礎科目: 1. 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2. 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乙級); 3. 具有經專業教育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根據相關規定,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內的方可作爲通過專業教育評估對待,詳見附件1。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科目的一項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增項專業考試”。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五)報考人員的學歷須爲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應當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可查詢。若屬於學信網無法查詢的學歷,請報考人員登彔學信網申請本人學歷認證,以備考後現場核查時使用。 (六)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按滿周年計算,截止日期爲2023年12月31日。未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學生,未畢業前的任職經歷不得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三、報名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 2023年5月12日10:00至5月24日24:00開放網上報名系統。本次考試報名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點擊“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綜合服務平臺”,通過“閩政通”帳號登彔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根據個人對應的報考條件,按照系統引導填寫信息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聯系電話默認爲閩政通綁定的注冊電話號碼,若因填報的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有誤,導致考試機構發送的短信、電話或寄送的文書未能被本人實際接收,則相關短信發送之日或文書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報考人員自行對照報考條件並根據報名系統提示提交報考材料、籤署承諾書,同時對自己提交的報考信息[如工作單位(不得填:無、待業、數字等非實際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學歷信息等]及電子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負責。增項專業的二級造價工程師考生在考試報名時須認真核對報考專業,防止重復報考已通過專業。 (二)網上繳費 2023年5月12日10:00至5月24日24:00開放網上繳費平臺。報考人員登彔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後,報名手續才全部完成,一旦繳費成功,報考信息將不能更改,已繳費用不予退還。逾期未報名及繳費未成功的均視爲放棄報考資格。 繳費及發票領取注意事項: 1. 繳費使用通繳雲公共繳費平臺,如遇繳費技術問題可微信關注“通繳雲”公衆號,查詢“服務大廳”中“客服中心”或“常見問題”。 2. 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後,公共網絡繳費系統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考生網上繳納的費用直接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連接,所繳款項直接進入福建省非稅待解繳科目,實現電子票據信息化管理。繳款人可直接在網上查詢到帶防僞功能的電子票據並支持下載。 3. 考生繳完費後沒有點生成票據,過後可關注“通繳雲”公衆號查詢並找回。 (三)打印準考證 2023年7月3日起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完成繳費後可於規定時間自行登彔考試報名平臺打印,務必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場規則》,並按有關要求參加考試。 四、考試有關要求 (一)本次考試在九個設區市分設考場,全省機位統籌調配。報考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就近報名,工作地、居住地在福建省的方可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 (二)本次考試已在計算機系統內配置計算器,報考人員僅限攜帶黑色墨水筆或籤字筆參加考試。《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另發空白草稿紙,考後收回。 (三)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按照考試系統的提示進行操作;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有關規定,嚴禁攜帶手機、各類手表、電子手環、電子存儲記憶彔放設備或具有發送(接收)功能的設備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等進入考場座位。 五、其他事項 (一)考試成績管理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原則上均按各科目卷面總分的60%劃定。考試成績以2年爲一個周期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基礎科目和報考增項專業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度通過應考科目。 (二)考後現場核查 成績合格、擬發放資格證書的人員名單將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無異議的,上述人員應積極配合考試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視爲放棄合格人員資格,按當年度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考後現場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負責;各設區市住建局、人社局具體承擔本地區考後資格核查工作。屆時可登彔“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zjt.fujian.gov.cn/)--行業管理--執業注冊--資格考試”欄目查詢,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三)失信處理 1. 報考人員要誠信應考。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經技術手段甄別爲雷同試卷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 2. 報考人員存在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於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建立建設類資格考試失信人員黑名單制度。失信人員信息視情向社會公布,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同時將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四)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於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閩發改價格函[2022]300號),《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爲60元/科・人,《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爲75元/科・人。繳費技術支持:通繳雲客服熱線400-877-1666。 (五)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採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制定的《全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年版),涉及法律法規、標準等有關內容以近期新發布、新修訂版本爲準。 省屬考試經辦機構: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山街道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金山辦公區綜合樓217室 辦公電話:(0591)38161636轉2,報名系統支持(海雲天公司):(0755)33872122轉3。 各設區市考試經辦機構地址及報名事項諮詢電話詳見附件2。 附件: 1. 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評估通過學校和有效期情況統計表 2. 各設區市報名事項諮詢電話(工作日) 福建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下載: |